项目招标
关于公开选聘园区第11栋楼房东侧一层委托运营项目招标代理公告
发布日间:Apr 1, 2022
一、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主要内容:本项目标的物是位于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南港西路596号第11栋楼房东侧一层,建筑面积848平方米。拟招一家单位进行食堂和餐饮配送中心运营,具体以招标委托内容为准。
,具体以招标委托内容为准。
2、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服务费:参考原国家计委《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计算。
2.计取方式:本项目以询价方式开展,报价方式为费率报价,报价范围为计价格[2002]1980号约定的90%-100%。
上述代理酬金包含中选人完成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所需文件资料编制印制费、人工费、材料费、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及招标人差旅费、评标专家评审费、政府指定网站的公告咨询费、劳务费、公证费、资料装订费、交通费、加班费、利润、税金及招标代理过程中所产生的处理委托事务所必要的其它费用等全部费用。以上费用不因任何原因、任何理由而增加,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外,中标人向中选人支付前述费用后,中选人不得要求招标人或中标人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当招标过程中出现流标,中选人须重新组织招标直至最终确定招标项目中标人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止,并且不因此增加代理酬金。
3.支付方式:费用由具体项目的中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二、询价内容:
1、本次询价内容为: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南港西路596号第11栋楼房东侧一层委托运营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2、询价人有权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调整中选人的工作内容,并按照实际工作内容进行费用结算,中选人不能以此为由向询价人索赔。
三、询价、比选议程安排:
1、报价文件送达时间:2022年4月1日下午14时至2022年4月3下午17时(北京时间),请报价人通过邮寄或者送达报价文件为准,以截止到2022年4月3下午17时收到报价文件为准,超出该时间的报价人将被拒绝参加比选。
2、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浪白西路223号惠民生活小区商业综合楼五楼。
3、询价、比选办法:根据报名条件和报名者提供的材料,结合我司审核情况,由我司股东会讨论决定,确定中选人。
4、费用标准:
(1)报价方式为费率报价,报价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过程中全部所需的人力成本(含人员工资、福利、各种保险等)、交通费、材料、运输、设备设施使用费、评审费以及利润、税金、等一切完成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所需的各种费用。报价人漏报或不报,询价人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己包括在报价中,不予另行支付。
(2)招标代理费收取方式及计费原则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报价范围:百分之九十(90%)至百分之百(100%)。报价超过范围的,其报价文件无效。
(3)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选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中标人支付。
5、报价文件组成:
(1)企业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价函;
(5)近一年相关业绩资料;
报价文件提供一式一份,比选结束后不退回给报价人。报价文件格式要求详见格式文件,所有文件应全部加盖公章,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文件并作废处理。
6、格式文件下载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3JbUdN-y6O__V4ElazT-dg
提取码:i5ii
7、其他事项:
- 中选人须按签订的合同要求按时完成工作内容;
- 如由于中选人自身原因而造成不能按时完成合同要求的工作任务,询价人有权按合同进行相应处罚;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756-7716995
询价人:珠海港区惠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日